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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刑責將提高 李昆澤提案共乘者、監護人也罰
NOWnews – 2012年10月4日 下午7:00.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取消拘役並加重酒駕肇事致死、致重傷之刑責,立委李昆澤4日表示樂觀其成,同時他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除以刑法規範酒駕行為人本身之行為外,也增加修訂「吊扣汽車牌照」以及對「同車共乘者」、「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處以1萬以上、3萬以下罰鍰。

李昆澤表示,近來酒駕肇事案件,並未因為罰則以及社會關注的提高,而有降低趨勢,酒駕肇事一直高居近十年國內道路交通事故10大肇因排行首位,因此他主張,除提高駕駛人之酒駕責任和罰則外,更應適度提高與酒駕事件有關之人共同防制酒醉駕駛人駕車之義務,賦與相關的法律責任。

就此,李昆澤表示,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修正案,增加修訂「吊扣汽車牌照」以及「同車共乘者」、「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義務。也就是除了以刑法規範酒駕行為人本身之行為外,對於可以預防酒駕情事發生之人賦予一定之行政責任與社會義務,可處以1萬以上,3萬以下罰鍰。

李昆澤說,修法立法目的是為使這些人負起比其他一般第三人更高度的注意義務,並由適度地在合理範圍內,將此社會責任(道德義務)之高度提升為法律責任(法律義務),亦不失為防止酒駕肇事,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悲劇發生之可能之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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